同色异谱颜色的基本概念
在某种确定的照明和观察条件下非荧光性的材料。所显示的颜色主要取决于材料本身的光度特性,所以当两种荧光性材料的光度特性完全一致时,它们在同样的照明和观察条件下具有相同的颜色。但是,如果这两种非荧光性材料的光度特性不完全一致,则它们必须在某一特定的照明和观察条件下才有可能具有相同的颜色外貌。因此,当两种颜色样品的光谱反射比或透射比不同(异谱),而在特定的照明和观察条件下起颜色外貌又能相互匹配(同色)的颜色刺激就称为“同色异谱颜色”。
一般讨论在同色异谱颜色,常常是指在同样的照明(CIE标准照明体D65)和观察条件下两个具有不同光度特性的颜色具有同样的颜色外貌。当改变照明图或者观察者时,颜色的匹配就会被破坏。
同色异谱颜色在工业生产中具有实际的应用意义。在工业生产中,常常遇到需要复现某种颜色的情况,如纺织印染的颜色匹配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者时要求复现的颜色样品在某个选定的照明体下与标准色样的颜色外貌相同,可是在实际的颜色再现过程中很难做到复制色样与标准色样的配方完全相同,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对这两种颜色样品进行同色异谱程度的评价。
同色异谱程度的评价方法 根据同色异谱颜色的定义可知,颜色的同色异谱特性只在一定的条件下才成立,改变观察者或照明光源都将造成两颜色的适配。因此,在定性地评价两种颜色的同色异谱情况时,可以根据两种颜色的光谱反射比的差异,并用变换照明体的方法来考察颜色的外貌。如果两个颜色是同色异谱还是同色同他谱(光谱反射比完全相同)颜色,将其置于另一个光源下观察,该光源的光谱功率分布应与原来的不同。如果在新的光源下观察,两种颜色的外貌不同,则可以认为这两种颜色是同色异谱的,如果两种颜色乃然匹配,可继续采用第三个光源照明者两个颜色的样品的光谱反射比有三个波长以上的交叉点,它们在某一光源下会有同色异谱现象。交叉点越多,能满足同色异谱的光源就越多。如果要在三个或更多光源西使两种颜色具有同色异谱现象,那么这两种颜色的光谱反射比必须在很多波长点上相交。子啊极限情况下,为使两种颜色在所有光源下均有同样的颜色外貌,该两种颜色的光源反射比必然是全等的。
为了定量描述颜色的同色异谱程度,CIE于1971年9月正式推介一项计算“特殊同色异谱指数(改变照明体)的方法,”该方法适用于照明体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发生改变的同色异谱特性的评价,并用特殊同色异谱指数M表征两颜色在不同照明体下的颜色差别。
具有不同光谱反射特性的两种颜色,对参照照明体(一般选用CIE标准照明体D65)和确定的观察者有相同的三刺激值,当改用光谱功率分布于参照照明体有差异的测试照明体后,一般会产生色差,这个色差就是该两种颜色的“特殊同色异谱指数”Mt.
参照照明体推荐选用CIE标准照明体D65,如果选用其它参照照明体应作说明。测试照明体先选用CIE标准照明体A,这里所推荐的照明体F,这里所推荐的照明体F代表具有相当高的一般显示指数、相关色温约为3000K(F1)、4000k(F2)和6500k(F30)的典型荧光灯。实际应用中可根据要求选用的测试照明体,并在计算的同色异谱指数上用下标表示所选用的测试照明体。